关于举办“2025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班”的通知
各养老机构及相关院校:
为满足养老护理员素质不断提高的要求,2025年首钢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培训合格后凡符合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的学员可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一、培训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养老健康照护的人员及相关职业院校教师。
二、培训内容
根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养老护理员培训内容包含:职业道德、基础知识、环境创设、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以及相应的技能要求。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25年4月1日起,名额报满为止
地点:首钢技师学院28号楼509室
联系人:郝老师,18810929583(微信同号),18660785938
四、收费标准(含材料费、培训费和认定费)
五级/初级工 2400 元
四级/中级工 2500 元
三级/高级工 2600 元
五、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依据 2023 年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新版申报 条件(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如下: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 16 周岁 ,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
(2)年满 16 周岁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取得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 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 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 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 ,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 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 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 专科及以上普通高 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 :
① 相 关 职 业 : 护 士 、 家 政 服 务 员 、 健 康 管 理 师 等。
② 本 专 业 : 分 为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两 类。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 老 年 人 服务与管理 、 民政服务与管理 、 社区公共事务管理 、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 、 家政 服 务 与 管 理 ;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 老 年 服 务 与 管 理 、 社 会 工 作 、 民 政 管 理 、 老 年 保健与管理 、 家政服务与管理 、 社区管理与服务等。
③ 相 关 专 业 : 分 为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普 通 高 校 本 科 两 类 。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 护 理 、 康复治疗技术 、 健康管理 、 中医养生保健 、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 假肢与矫形 器技术 、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 、 公共事务管理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普通高校本科专 业 :护 理 学 、 康 复 治 疗 学 、 临 床 医 学 、 社 会 学 、 社 会 工 作 、 公 共 事 业 管 理 、 心 理 学等。
六、培训、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定为周末休息日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等级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首钢技师学院
2025年3月30日